0 引言
1 城市公共交通补贴补偿机制国际经验
1.1 利用税费收入反哺城市公共交通
1.2 实施城市公共交通综合税费减免
1.3 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开展综合开发
1.4 多方式筹措城市轨道交通资金
表1 受益者负担制度实施方法[24] |
| 制度名称 | 负担方法 |
|---|---|
| 新城区开发者负担制度 | 新城区开发商按基价提供轨道交通建设用地,负担施工基面以下工程费的1/2以及其他费用 |
| 基于住宅开发指导纲要负担 | 沿线开发商无偿提供轨道交通建设用地,全额负担施工基面以下工程费,并部分负担其他建设费 |
| 基于协议负担 | 沿线开发商按协议负担线路延伸及运输能力加强工程的部分费用 |
| 请求设站负担 | 车站周边开发商全额负担工程费、无偿转让车站用地、建设站前广场及相关道路 |
| 铁道事业者所得外部利益内部化 | 开发商用保留地向轨道交通事业者支付代行实施分区规划事业的报酬,铁道事业者将所得土地的升值部分用作轨道交通建设资金 |
| 旧城市规划法的受益者负担金制度 | 沿线土地的所有者、长期租佃人等承担旧城市规划法受益者负担金以及建设费的1/4 |
| 超额征税以及法人住民税、事业所税等 特定财源的运用 | 超额征收法人住民税,增收部分作为基金积累,以补助轨道交通建设事业 |
| 联络工程分担金 | 分担轨道交通车站与大楼之间的联络通道工程费 |